一、工作目標
(一)
金融業規模實力穩步提升。金融業增加值占GDP比重穩中有升。(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
濟南分行、
山東銀保監局、山東證監局)
(二)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渠道進一步暢通。力爭全年全省貸款增速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中小微企業融資實現增量擴面降價;全省年度新增上市公司超過30家。(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山東證監局)
(三)保險服務保障作用持續增強。
農業保險、責任保險等涉及民生的保險較快增長。(牽頭單位:山東銀保監局、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四)金融改革創新力度明顯加大。全面啟動濟南市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工作,高水平推進臨沂市普惠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改革試驗區建設。(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山東證監局)
(五)金融風險防控扎實有力。金融安全基礎進一步筑牢,銀行貸款不良率保持在較低水平。(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山東銀保監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重點領域金融供給,拓展金融業發展空間。
1. 強化對重大發展戰略的金融支持。圍繞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新舊動能轉換等重大戰略,爭取更多銀行總部與省政府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并抓好落實落地。落實“要素跟著項目走”,引導金融機構實施臺賬式管理,加大對省重點項目等的對接支持。研究制定金融支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加大融資對接力度。聚焦“十強”產業優勢產業、“專精特新”企業、科技創新型企業等,開展多層次多樣化政金企對接活動,加大上市后備企業培育力度,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流向實體經濟。(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山東證監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 改善薄弱環節金融服務。落實金融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監管政策和激勵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力度。通過推動應急轉貸、無還本續貸、銀稅互動、
供應鏈金融、數字化涉農金融項目等惠企措施持續落地見效,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增量擴面降價。運用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和支農支小再貸款政策工具,引導加大對小微企業等的金融支持。積極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大力發展地方特色農業保險,鼓勵開展“保險+期貨”業務。(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省農業農村廳;配合單位:山東證監局、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稅務局)
3. 優化金融輔導和管家服務。著力推動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需求側管理有機結合,健全完善金融輔導政策、平臺、供需、評價、宣傳五大體系。將小微、涉農、科創、制造業、外資外貿、“專精特新”等領域更多市場主體納入金融輔導,穩步擴大金融管家試點范圍,形成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
4. 創新發展綠色金融。推動碳減排支持工具、綠色票據、再貸款再貼現減碳引導等政策工具落地生效。在加大銀政企對接、推動戰略合作、推動金融創新等方面持續發力,為綠色
低碳發展、生態保護修復、環境污染綜合治理等重點任務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發行碳中和債等綠色債券。推動綠色金融研究院在政策研究、項目對接、咨詢服務等方面持續發揮功能作用。推動
威海市創建國家級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山東銀保監局、山東證監局)
5. 大力發展科創金融。積極推廣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科技成果轉化貸款、股權質押貸款等信貸產品。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開發“人才貸”專屬信貸產品,推動“人才貸”擴面提質。開展高層次人才創業保險試點。大力發展創業投資、風險投資,更好支持初創期、種子期企業發展。(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山東證監局)
(二)發揮資本市場引領帶動作用,優化金融體系結構。
6. 分類指導推動企業上市。搶抓北交所設立機遇,著力推動創新型中小企業特別是“專精特新”企業到北交所上市。推動“硬科技”企業、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到科創板、創業板上市。確保全省新增上市公司30家以上。深化與滬、深、京、港證券交易所和全國股轉公司的戰略合作,推動深交所、北交所和全國股轉公司服務山東基地落地運營。(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山東證監局;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7. 加大后備資源培育力度。開展企業上市“縣域突破”,推動實現重點上市后備企業縣域全覆蓋。建立先進制造業和“專精特新”專項上市后備資源庫,入庫企業不少于1000家。引導省內優質企業到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針對全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打造特色板塊。(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山東證監局;配合單位:省工信和信息化廳)
8. 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增強山東信用增進公司服務功能。支持企業發行公司債、企業債,綠色債券,可轉換債券等,改善融資結構。支持優勢產業上市公司通過整體上市、分拆上市、定向增發、并購重組等方式實現規模擴張和產業轉型。穩步擴大省新舊動能引導基金規模,引導帶動一批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并購資本、產業基金等發展。(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山東證監局、省財政廳;配合單位: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
(三)加快地方金融改革開放,提升金融發展活力。
9. 推進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改革。推動恒豐銀行深化改革,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統籌推進全省農商行和城商行改革,堅守支農支小市場定位,進一步提升綜合競爭力。做好利用政府專項債補充地方法人銀行資本工作。(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山東銀保監局;配合單位: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財政廳)
10. 推動區域金融改革向縱深發展。制定濟南市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具體實施意見,完善工作推進機制,強化宣傳引導。支持
青島市建設國際財富管理中心和全球創投風投中心。推進臨沂市普惠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改革試驗區建設,聚焦涉農信用信息整合、農村產權交易、
公益及半公益項目融資等重點,探索普惠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有效途徑。鼓勵
煙臺市深化基金管理和涉海金融服務創新。(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配合單位:山東銀保監局、山東證監局,有關市政府)
11. 提升金融服務數字化水平。實現主要銀行機構接入綜合金融服務平臺,豐富多層次融資場景,引導條件成熟的市平臺接入省平臺。做優做強山東省征信有限公司。推進政務數據共享共用,對政務數據金融級應用實施綜合治理和開發使用,實現對中小微企業精準“畫像”,提高中小微企業融資可得性、易得性。(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省大數據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發展改革委)
12. 促進金融對外開放。用好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
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等高能級開放平臺,推動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私募股權交易等業務更好開展,支持青島持續推進上合地方合作銀行設立工作。(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證監局)
13. 推進重點園區、項目及領軍企業等發展。建立完善金融領域重點項目、園區和產業集群督導推進機制,切實發揮好濟南市產業金融集聚區、青島市財富管理金融產業集群、青島市創業投資產業集群等的載體功能作用;加快培育現代金融服務產業集群領軍企業,持續擴大齊魯銀行、中泰證券、青島銀行等的引領帶動力和市場競爭力。(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四)切實維護區域金融穩定,夯實金融安全發展基礎。
14. 建好用好“金安工程”。持續推進金融風險防控監測大數據平臺升級迭代,加強對企業流動性、互聯網金融等領域的監測識別,探索打造資金異動監測系統,提升非法集資風險監測預警精準度。優化風險監測預警工作機制,提高省市縣三級聯動效能。(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省公安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山東證監局)
15. 著力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力度,協調推動全國性銀行駐魯分支機構加強對上匯報溝通,爭取對山東核銷、批轉額度和資源傾斜。對企業流動性、債券兌付、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私募基金等領域風險,加大監測預警和協調處置力度。推動頒布實施山東省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規定,完善非法集資行政處置機制,開展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行政執法年活動;堅持打早打小,保持對非法集資嚴打高壓態勢。(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配合單位:省公安廳)
三、推進措施
(一)加強財政金融融合聯動。創新財政資金投入機制,綜合運用風險補償、貸款貼息、引導基金等方式,加大對“三農”、小微、科創、綠色等重點領域資金支持。加大擔保、保險領域財政金融支持,充分發揮擔保、保險增信分險作用。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掛牌融資給予財政資金補助。鼓勵引進培育地方金融機構,加大總部經濟支持力度。(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二)加快金融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齊魯金融人才工程,加快培育高素質金融人才隊伍。完善市場化引才聚才機制,積極運用人才交流(招聘)平臺,開辟常態化的金融人才引進渠道。強化金融人才培育力度,依托省內外金融學科實力強的高校和重點金融機構,打造一批國內領先、具有較高培訓能力的金融人才培訓和實踐基地。(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
(三)強化協同協作。抓緊壓實現代金融服務產業專班任務責任,積極推進規劃落實、項目督導等工作。完善金融管理部門之間金融數據傳遞、交換、整合和共享機制。科學統計金融領域數據指標,加強對金融運行情況的分析研判,準確全面反映金融產業發展全貌以及對全省經濟的貢獻度。聯合開展金融領域重大課題研究,為金融改革發展提供決策支持。(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山東證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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