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以下行為屬于虛開發票:
1、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2、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3、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可能剛入行的會計不知道虛開的發票的嚴重性,之前虛開發票最高可以判死刑!但是已經于2011-5-1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廢除死刑。不過現在最高無期徒刑,依然是你我這些打工人承受不起的!
無論是他人為自己,還是給他人虛開普票,都需承擔的后果,財務務必需知!
1. 納稅信用等級降低
虛開普票100份或金額40萬元以上達到“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的標準,納稅信用等級將會被評為D級,將被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等聯合懲戒措施。
2. 行政處罰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3. 刑事處罰
由虛開情節的嚴重性來處理。若情節嚴重的(100份以上或累計金額40萬元以上;雖未達到數額標準,但五年內因虛開受過行政處罰兩次以上,又虛開的),予以立案追訴,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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