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
蘇州工業園區稅務局稽査局稅務處理決定書(蘇園稅稽處[2021]132號)中顯示,蘇州某公司因虛開5份31萬的普票被查,涉嫌虛開且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
一、違法事實
1.經
江蘇稅務數據情報管理平臺查詢核實,經確認你單位不在注冊及經營地址,證實你單位已走逃(失聯)。
2、根據對你單位上下游交易信息分析,你單位進銷項貨物嚴重背離、不匹配。
3.根據對你單位檢査所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情況數據分析,你單位存在不進行納稅申報或雖然申報但通過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相關欄次,規避稅務機關審核比對,進行虛假申報情形。
4.根據你單位報送的《企業存款賬戶報告表》和增值稅發票信息有關銀行賬戶信息,檢查人員向相關銀行、其他
金融機構查詢你單位所有已知銀行賬戶及相關聯人員個人賬戶(包括在檢查中發現的其他銀行賬戶)的銀行流水賬單,核對資金流。經查,你單位銀行賬戶異常、交易資金不真實。
綜上,根據檢查人員獲取的你單位無生產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走逃(失聯)、進銷項不匹配、交易資金信息不真實等相關優勢證據,據此判定你單位對外開具的5份増值稅普通發票,上述發票金額合計310021.55元,稅額合計9300.65元,無真實貨物交易。
二、處理決定
你單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5份,是以虛開發票牟取非法利益為目的,沒有真實生產經營業務,本質上并沒有增值稅應稅行為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對你單位在無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對外開具的5份增值稅普通發票,上述發票金額合計310021.55元,稅額合計9300.65元,定性為虛開,且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2021年06月11日
從這個看出:
1.虛開增值稅普票也會違反刑法!
2.企業進銷項要一致,舉個不太恰當例子不要購進來的是鋼材,銷出去的確是塑料制品......
3.千萬不要不申報或者虛假申報,來規避稅務局審核比對!
4.只要企業有問題,你的賬戶、企業賬戶、其他相關人員的賬戶全都跑不了,資金來源、去向都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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