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創造數字分身的能力有差異。用戶有平等創造數字分身的權利。不過,平等創造數字分身不等于有同等能力裝扮數字形象。“當代的社會網絡理論也已揭示,即使將社會結構刻畫成由大量自我中心節點兩兩聯系形成的網絡,網絡中的不同節點也會因其資源稟賦差異而導致地位不平等”。不同通證經濟用戶為了展示自己特點并區別于他人,往往會通過購買虛擬服飾、虛擬配飾等對數字分身進行裝扮。這些虛擬服飾、虛擬配飾通常表現為非同質化通證(nft)。“明碼標價”讓不同通證經濟用戶數字分身之間存在差別,成為其他參與主體判斷個人信息的一種標志。這也就意味著在web3.0中通過技術所保障的匿名性并不絕對,通證經濟參與者可以通過裝扮數字分身等方式加強或減弱匿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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