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解除權為形成權,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的規定,合同自解除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也就是說,依法單方通知解除合同,無須對方當事人的同意,即可產生解除合同的效果。可見,單方通知解除是合同解除的典型方式。在解除權人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的規定通知解除合同后,又起訴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宜在判決論理部分確認合同已于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解除,進而對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作出裁判,而不能在判決主文部分再作出解除合同的判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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