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雙碳”目標的總體思路是以“
能源清潔
低碳”和“能源可持續發展”為方向,以“兩個替代”(清潔替代和電能替代)、“雙主導”(能源生產清潔主導、能源使用電能主導)、“雙脫鉤”(能源電力發展與碳脫鉤、經濟社會發展與
碳排放脫鉤)為抓手。縱觀能源立法領域的基本法和相關單行法,與綠色化、“雙碳”目標實現掛鉤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征求意見稿)》、《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相關配套法規及細則以及地方性法規等。這些法律法規與環境保護、綠色化和實現“雙碳”目標要求之間尚存在著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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