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始終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積極推動并堅定踐行氣候行動。2020年9月,習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發表講話,宣布中國將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
碳排放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1]。“雙碳”目標的提出,是中國在全球氣候變化背景下基于國際責任和國家戰略需求,以政策宣示方式確立的國家目標,是中國對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莊嚴承諾。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2],提出構建綠色
低碳循環經濟體系、提升
能源利用效率、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降低CO2排放水平、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等五方面目標。《意見》要求:到2025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CO2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到203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CO2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CO2排放量達到峰值并實現穩中有降;到2060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和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全面建立,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80%以上,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隨后,國務院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該方案提出,應將碳達峰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方面,重點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節能降碳增效行動、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等“碳達峰十大行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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