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協定》第4條提出在21世紀下半葉實現溫室氣體源的人為排放與匯的清除之間的平衡。自這一目標提出以來,許多地區、城市和企業均制定了凈零排放或碳中和承諾。由于不能完全消除
碳排放、實現碳中和的技術成本極高等原因,碳抵消成為實現凈零排放承諾的一種主要手段。在地區和城市層面,根據牛津大學凈零追蹤器(Net Zero Tracker)的統計,目前有115個地區、235個城市設定了凈零排放目標,其中,分別有13%和16%的地區和城市計劃使用碳抵消實現其凈零排放目標。在企業層面,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清零競賽”行動倡議(Race to Zero)報告,截至2022年9月已有8307家企業制定了凈零目標。在設定凈零排放目標的企業中,大部分企業選擇使用碳信用抵消部分排放。此外,在個人層面,抵消自身碳排放、追求個人碳中和逐漸成為潮流。為此,聯合國、Climeworks、Terrapass、GoClimate等許多機構和企業為個人提供碳足跡計算和碳信用購買服務。從目前的碳信用購買情況來看,來自企業的碳抵消是碳信用需求快速增長的主要推動力。基于企業快速增長的碳抵消需求,麥肯錫預測,到2030年,全球每年對碳信用的需求可能達到1.5~2.0 Gt CO2,到2050年將達到7~13 Gt CO2。事實上,到2030年,全球每年對碳信用的需求可能達到1.5~2.0 Gt CO2,到2050年將達到7~13 Gt CO2。
氣候治理范式變化帶來的碳信用供給側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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