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上講,全球對氣候變化不斷深化的認識、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承諾和行動不斷加強,與歐盟一路扮演的領導角色是分不開的。而扮演領導角色并有公信力,必然要承擔更大的責任、承諾更嚴格的減排,并兌現承諾。
2019年12月歐盟委員會公布的歐洲綠色新政,確定了到2030年歐盟溫室氣體凈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的基礎上至少減少55%的中期目標,以及到2050年實現碳中和的終極目標。2021年6月《歐洲氣候法》通過,以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形式正式確立上述減排目標。隨后歐盟委員會于2021年7月公布了一攬子“適應55”(Fit for 55)應對氣候變化的立法提案,旨在為2030年實現中期減排55%提供一系列實施方案和法律保障。歐盟委員會2024年2月6日公布了新的氣候目標,建議到2040年將歐盟溫室氣體凈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的基礎上減少90%,這一目標與歐洲氣候變化科學顧問委員會2023年6月15日發布報告建議歐盟到204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減少到1990年的90%~95%是一致的,這將推動歐盟到2050年實現碳中和。聲明指出,2040年氣候目標的立法提案將在2024年6月份歐洲議會選舉后由新一屆歐盟委員會負責提交。提案一旦通過,歐盟將著手制定2030年后的氣候政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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