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既然CBAM機制是作為解決歐盟
碳排放交易體系中碳泄漏風險的替代措施,歐盟就不能在對歐盟外的企業征收碳關稅的同時對歐盟內同業競爭企業提供免費碳配額,對歐盟企業提供雙重保護。僅CBAM機制對不同生產地的“同類產品”提供差別待遇這一點,就與世貿組織(WTO)條款不兼容,存在濫用貿易保護的嫌疑。歐盟CBAM從2026年開始逐步降低工業部門的免費配額直至2034年完全取消免費配額,只是降低“歧視程度”,但并沒有根本解決WTO“同類產品”差別待遇的問題。
歐盟也在重新審視和調整不切實際、過于激進的政策,其在核能政策方面的調整具有代表性。核電是能夠在實現大規模減碳的同時具有經濟競爭力的
能源供應方式,但核電是否歸類為綠色能源備受爭議(2024年兩會期間,多位全國政協委員向大會提交了《關于將核電納入我國綠色電力體系的提案》,推動核能全面納入中國綠色
低碳政策體系),這關系到其在能源低碳化轉型中的作用。近年來,歐洲環保思潮興起,一些激進環保組織聲稱用核能減碳是一種“洗綠”,特別是2011年日本福島核事故后,反對發展核電的聲音在歐洲逐漸占據主流,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一些國家對于新建核電站施加了各種限制,法國、德國等歐盟國家提出了提前關閉現有核電站、不再新建核電站的計劃。比如,德國決定在2022年之前關閉所有核電站;2015年,法國國民議會投票決定,到2025年把核電占法國電力供應比從75%下降至50%。受這類激進政策逐漸加碼的影響,法國核電發電總量大跌,2022年法國從歐洲重要的電力出口國變成了電力進口國。對于物價普漲,法國民眾普遍將其歸因于電力短缺、電價大漲,政府對核電的態度因此出現逆轉,回歸了支持核電的傳統。在迪拜舉行的COP28大會上達成的《三倍核能宣言》提出,共同努力推進到2050年將全球核能容量增加至2020年的兩倍,達到目前裝機容量三倍的目標。如同比利時、荷蘭、芬蘭等歐盟11國向核電發放了歐盟來源擔保證書(Guarantees of Origins,簡稱GO證書),用于向終端消費者證明所用電力的綠色屬性,法國也在投資指南中將核電歸類為綠色能源。2024年1月,法國公布了一項旨在定義法國氣候行動目標和優先事項的《能源主權法案》草案,對核能作出了詳細規劃,刪除了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承諾和發展目標,被解讀為法國不再將風電、光伏作為實現能源轉型的主力能源,回歸法國依賴核電的能源生產結構。法國對核電在能源轉型中的作用的理性回歸不僅對歐盟,而且對全球放棄政治正確但不合國情的應對氣候變化的激進政策都具有重要參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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