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通過部分境內
航空公司了解到,就境內飛行而言,已被列入限制高消費名單的被執行人購買國內機票時,航空公司的系統會出現相關提示,通常是無法生成機票訂單或無法出票的。但是,由于國內目前尚未完全實現個人居民身份證號與護照號的綁定,被執行人若只是居民身份證信息被列入限制高消費名單,其采用護照購買機票時,可能出現仍能正常出票的情況。然而,即便航空公司方面能順利出票,該人員亦有可能出現無法正常通過機場安檢或邊檢的情形。
我們通過部分機場安檢部門了解到,若航空公司可以正常出票,在票、證齊全的情況下,安檢一般會放行,因為安檢部門并未收到被限制高消費的人員名單,但不排除安檢部門會與機場內的公安系統確認的情況。
此外,我們通過機場邊檢部門了解到,邊檢部門有限制出境人員的名單,若被執行人被限制出境,則即使其順利購票,亦不能出境;但若被執行人只是單純被限制高消費,對于其能否被機場邊檢部門放行出境,仍存在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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