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國對歐盟的出口為例,2021年,歐洲議會通過設立“碳邊界調整機制”的議案,計劃從2023年開始對碳減排不達標企業出口到歐盟的部分商品征收碳關稅。2023年2月9日,歐洲議會環境、公共衛生和食品安全委員會正式通過歐洲碳邊界調整機制協議,具體生效時間為2023年10月1日。歐洲碳邊界調整機制協議正式生效后,我國出口歐洲的化工制品、
鋼鐵、有色金屬、化肥、
水泥、玻璃、紙漿和紙制品等將會被首批納入碳關稅征收范圍中,這將對我國制造業的有序發展將帶來不確定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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