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英國、加州等已經建立起了涵蓋特定行業的強制性
碳市場,其中,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是歐洲最主要的氣候政策工具之一,于2005年開始實施,發展最為完善。
中國在2020年出臺《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并于2021年7月啟動了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發電行業首先被納入碳市場,而
鋼鐵、
水泥、化工、玻璃、造紙等高能耗行業也計劃將在2025年被覆蓋。未來隨著更多行業被納入,容量可能會達到現在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的5倍以上[9]。
而自愿碳市場的發展則得益于2005年根據《京都議定書》設立的清潔發展機制(CDM),其主要目標是幫助發展中國家通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推動可持續發展來獲得資金和技術支持。在CDM下,發展中國家可以通過開展減排項目獲得認證的碳減排量,發達國家或企業可以通過在自愿碳市場購買這些碳減排量來補償自身的排放,甚至實現碳中和目標。
與政策驅動的強制性碳市場不同,自愿性碳市場范圍更廣泛,且不受地域限制,交易的主要是基于減排或碳儲存等項目產生的碳減排量或碳移除量,它們經過審核即成為了碳信用。一個碳信用代表一頓二氧化碳當量的排放,大多來源于植樹造林、森林保護、可再生
能源項目等。常見的標準有清潔發展機制、核證碳標準、黃金標準、中國國家核證自愿減排機制等。
企業多出于增強品牌建設、履行社會責任等目的自愿參與,個人也可以自愿購買碳信用來抵消自己飛行一類活動所產生的碳足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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