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8日,新加坡國會通過《碳定價法案(修訂版)》,決定在現有碳稅制度的基礎上,上調碳稅標準。該法案計劃從2024年起將新加坡碳稅稅率提高至每噸25新元(約合人民幣125元),2026年提高至每噸45新元(約合人民幣225元),到2030年達每噸50至80新元(約合人民幣250-400元)。凸顯出新加坡將加大氣候政策力度,加速推動碳中和承諾的實現。
碳稅最先于上世紀90年代初在北歐國家實施,并從1992年起在歐盟一些國家得以推廣,目前已有丹麥、芬蘭、德國、意大利、英國等國家開征碳稅或氣候變化相關稅種。2006-2009年,北美國家的一些地方政府(如美國科羅拉多州圓石市、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也陸續開征類似稅種。近年,東南亞國家(如泰國、馬來西亞)在發達地區的影響下,開始計劃引入碳稅政策,其中印度尼西亞已于2021年10月通過了稅收改革法案。
中國雖沒有與
碳排放直接掛鉤的稅種,但已初步建立了以環境保護稅、資源稅、耕地占用稅等稅種“多稅共治”,以企業所得稅、增值稅、車輛購置稅等系統性稅收優惠政策“多策組合”的綠色稅收體系[7]。通過綜合運用稅收調節工具,積極推動綠色
低碳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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