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革命后,全球變暖問題日益嚴峻,極端氣候事件頻發,影響了人們的
農業生產和經濟活動。為緩解氣候變化,越來越多國家參與到氣候行動中。1997年,聯合國締約國第三次會議通過《京都議定書》[1],成為第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變化國際協定。2015年,196個聯合國成員國簽訂了《巴黎協定》[2],為2020年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作出統一安排,并設立了“將全球平均氣溫較前工業化時期的上升幅度控制在2℃以內”的長期目標。由此,人類正式踏上了“碳中和”之旅。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實現碳中和涉及供給端和需求端兩個方面[3],一是在供給端降低
低碳技術的成本,二是在需求端通過碳定價增加
碳排放的成本。當低碳技術對傳統高碳技術的替代成本低于排放成本時,經濟活動就會自然選擇低碳減排的道路。
目前在新
能源供給端,尤其是發電行業,已經有了顯著的科技進步和規模效應。根據可再生能源署(IRENA)[4],202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達7468TWh,占總發電量的27.7%,較2019年增長7.4%。新增可再生能源裝機176GW,占全球新增發電容量的72%。與此同時,新能源發電的成本也在大幅下降,2010-2021年全球光伏發電成本下降88%、風電下降約60%,這不僅讓新能源成為新增產能的經濟性選擇,也達到了可替代存量煤電的臨界點3。2020年全球62%的新增可再生能源項目發電成本低于同期新增化石燃料項目成本區間的下限,國際能源署(IEA)[5]預計,到2025年初,可再生能源將超過煤炭成為全球第一大電力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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