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培: 從目前的立法上看,其實我們國家現在沒有對其立法,大家拿的比較多的是去年9月4日的那個公告來說事,根據那個公告,凡是在國內從事通證發行和交易都是非法的,換句話說,從政府部委層面他沒有模糊地帶,9.4后,
ico就是明令禁止的業態,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大家可能忽略了那個公告的法律屬性。
陳智鵬:核心就是不能針對公眾進行代幣的發行。另外,通證直接綁定股權或債權,在現有國內監管環境下仍不被允許。馮律師剛才有一點說的很對,9.4只是各部委的一個文件,不具有法律效應,是屬于政府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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