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錫軍說,如果通過
ico形式發行的是貨幣,要受到與貨幣相關的法律法規監管。如果發行人推銷的是一種融資工具,比如通過ICO方式籌資,參照目前法律,公開的、向不認識的潛在投資者的籌資行為,要受到證券類監管機構監管。ICO行為必順要提前走合法程序,經過核準方能進行,否則就涉嫌非法集資。
趙錫軍解釋,即便是民間借貸,個人向親戚朋友借錢,無論是通過借條還是互聯網技術,也是有所限制的,比如,借貸雙方必須互相認識,中間有相應的手續、借據、擔保等等。在國家對貨幣、融資工具的發行管理制度沒有改變的情況下,融資等行為一定要符合既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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