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錫軍認為,青年人借助互聯網渠道創業,只要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是沒問題的,但要特別提醒,創業項目如果涉及融資、投資等
金融業務,無論它采用了傳統方式還是互聯網方式,都必須納入監管。金融行業與其它行業不一樣,參與金融活動,動用的是別人的錢,發生風險,別人會有損失,所以政府對此進行了更加嚴格的監管。
他提醒,有沒有能力去從事投融資活動,能不能承受由此帶來的業務風險,創業者一定要想清楚。只要是從事金融活動,無論是什么方式,什么渠道,什么人去做,都必須納入監管,與創業者青年不青年沒有什么關系。
對于想通過“虛擬貨幣”、
ico的形式快速積累財富的創業者,趙錫軍說,還沒有一條法律準許一個人能夠自由地在互聯網上發出任何融資公告而不需要審批,賺錢的方式、手段必須要合法,不能超越現在的法律、法規。
有觀點提出過一種“洗白”思路:創業者通過ICO募集資金,投入到實體經濟中,為小微創業公司融資提供便利通道。趙錫軍認為這不可行。
趙錫軍分析,資金是否支持實體經濟,要看通過金融活動動員的資源,最終投到什么地方,如果產生的結果對人們的“衣食住行”有幫助,那就相當于支持了實體經濟,但是,如果動員金融資源時,個人或機構采用了不合法手段,最后資金即便投入到實體經濟,也不能“洗白”。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