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綠證,目前尚未有國際條約,因此,國際上也尚未有關于綠證的統一定義。結合國際流行的幾種主要綠證的特點、其核發機構的說明或定義,可以將綠證定義為由特定政府機構或第三方組織根據綠電溯源體系和標準核發的用以證明對應電量來自于可再生
能源發電項目的一種證書。
我國的綠證制度于2017年開始試行,根據《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和《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規則(試行)》,我國綠證全稱為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以下簡稱“中國綠證”),其核發對象為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目錄內的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截至目前,中國綠證包括帶補貼綠證和平價綠證兩種。
除了中國綠證外,目前世界上較為常見的綠證主要包括北美可再生能源證書(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RECs)、歐盟來源擔保證書(Guarantees of Origins,GO)、國際可再生能源證書(I-REC)和全球可再生能源交易工具(APX Tig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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