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制度產生的原因和背景,往往決定了其功能、目標乃至衡量標準,綠證也是如此。在綠證交易愈發受到關注的當下,理清為什么需要綠證,才能更好地理解綠證制度的功能、目標以及所應具備的要素。
作為應對全球氣候變暖,減少化石燃料使用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的一種措施,部分國家設立可再生
能源配額制,對企業消納可再生能源的電量作出規定。即使在未設立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國家,一些企業也從履行社會責任的角度承諾消納可再生能源,并對供應商提出使用可再生能源的要求。但是,可再生能源電力自電廠產生時固然能確認其綠色電力屬性,但在同火力發電等其他電源一同并入電網之后,受限于電流的物理性質,就很難將不同發電方式產生的電量進行區分,用戶購買電力時自然也難以知悉或證明所購電量的能源屬性。為了解決源于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電量的“身份”證明問題,綠證即作為綠色電力的“身份證”被設計出來。
正因綠證作為綠色電力的“身份證”誕生于世,能夠準確、排他、可追蹤、不重復地記錄特定電量的清潔能源屬性,讓每千瓦時電量都能擁有獨一無二的身份證明而不會與其他電量混淆,就成為綠證題中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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