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虛擬貨幣有時會以驚人的速度擴張,可能對法定的貨幣世襲領域攻城略地。虛擬貨幣與法定流通貨幣交易的數量取決于法定貨幣的國際地位、有關國家監管的政策、民眾的意愿以及市場的環境。
比特幣與法定貨幣實時交易數據顯示,去年8月份,比特幣與日元交易的占比一度攀高到46%,美元的交易只占25%,人民幣占12%。去年10月份,日元交易占比沖高到60%,美元占27%,作為世界貨幣的美元占比低于日元交易是有原因的,這個原因在于日本去年就給予比特幣合法的地位,一些日本人以此作為投機工具和儲蓄工具,日本把這些人稱之為渡邊太太、渡邊先生。
虛擬貨幣發行的數量是有限的,而且總市值只是法定貨幣的九牛一毛,對于法定貨幣的地位應該說談不上什么威脅,但是我認為法定貨幣的地位并非是堅不可摧的,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的地位本質說取決于公眾的信任,法定就是加強公眾的信任。貝殼作為原始的貨幣并非由于法定,大家到貨幣的博物館里可以看到,那時候的貝殼還有別的東西都是原始的貨幣形態。貝殼能夠成為貨幣是因為公眾認可的等價的屬性,一個國家或者一個經濟體如果不能保持經濟發展和
金融的穩定,如果不能保持法定貨幣有競爭力的便利性,法定貨幣就有可能被虛擬貨幣取代和驅逐【7】。我們看到個別的國家,由于經濟衰退,外國制裁等原因,本國的貨幣急速貶值,虛擬貨幣趁虛而入,取代法定貨幣,成為國民信任追逐的工具。
第二是所謂的
ico,就是公開發行代幣融資,可能影響金融的穩定。我對ICO有個定義,在公有鏈社區發行代幣進行眾籌融資的行為可以稱之為ICO。據不完全的統計,全球的ICO規模2014年只有0.26億美元,2015年幾乎降低到0.14億美元,2016年突破2億美元,2017年上半年沖高到12億美元多,其中我們中國的ICO的融資規模占比高達31.5%。
第三個是分叉幣的發行,就是IFO,這有可能成為新的投機游戲。IFO的發行是最早去年8月份出現,那時候第一個ICO叫比特幣現金,以后又分出比特幣黃金、比特幣鉆石、超級比特幣等等,我覺得這有點像比特
幣圈大佬開發新的游戲,分叉的原因主要是在比特幣傳統社區里,挖礦所需要占用的算力資源越來越多,但是原來的架構和有限的區塊只有1M,解決不了這些問題,出于不同的技術路徑和不同需求比特幣社區出現了分裂。
第四個態勢,穩定幣,我覺得可能引發信任風險【8】。這幾個月虛擬貨幣價格跌宕起伏的時候,穩定幣出現,目前市場最大的穩定幣是Tether的USDT,Tether公司聲稱遵守1:1準備金的保證,就是每發行一個USDT他銀行帳戶就有1美元的資金保障,而且USDT跟美元掛鉤,這個用戶可以隨時使用USDT與美元進行1:1的兌換,就在1個月以前,11月20日和26日,Tether兩次增發1億個USDT,同時較多的穩定幣也在發行。在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平臺上,這些穩定幣的市值少的數億美元,多的十幾億美元。這里有一個問題,這樣一些穩定幣賬戶不夠透明,而且缺乏權威性的監管,去年9月份,原來的原來的會計師事務所終止與Tether的合作,全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都不愿意維他背書,統治者看不到經過審計的帳目,所以我覺得這樣的一些穩定幣還是存在信任風險。
第五重要的態勢,更值得大家關注,就是發達國家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態度發生轉變,有可能影響虛擬貨幣發展的態勢:
首先來看日本,日本側重于數字金融市場的開放,日本雖然強調虛擬貨幣的監管,但是主導性的政策是開放金融市場。去年3月,日本內閣通過法律承認比特幣為合法的支付方式,取消比特幣的交易稅。比較特別的是,去年的9月29日,在中國代幣交易平臺,多個國家加強對虛擬貨幣監管的時候,日本監管機構宣布11家虛擬貨幣交易所獲得注冊,1月4日又批準4家虛擬貨幣交易所,今年1月份東京發生5.4億美元的虛擬貨幣被盜事件以后,日本加強了監管的力度。日本政府采取這樣一些政策來做
區塊鏈、來做區塊鏈金融,他真正的動機我自己不好揣測,我估計也許他們希望借道
區塊鏈技術平臺來拓展數字金融市場,奪回過去20年他們在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失地。
然后是新加坡,它側重于數字金融的創新實驗。新加坡和其他有些國家,他們在監管沙盒的機制下,給予虛擬金融有限制的合規性,比如新加坡金融監管機構給予量子鏈ICO的有條件的無異議函是什么,主要的條件是禁止對新加坡本國的居民發行和買賣虛擬貨幣。這就跟新加坡建立一個賭場,這個賭場外國人可以進入,但是新加坡居民不可以進入,他們目前對數字金融的創新是所謂的監管沙盒也秉承這兩點原則。
我們需要更多研究的是美國,美國做得比較規范,他們側重于數字金融市場的規范,2016年以前美國監管重點在于防范虛擬貨幣被用于非法的領域,2017年推出新的舉措,一是美國的證券交易委員會7月下旬宣布ICO必須納入監管,經過監管審批發行的coin屬于證券,未經監管審批的ICO屬于非法證券發行。二是美國美國的證券期貨交易委員會在12月初公布審查結果,允許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進行比特幣期貨交易。三是美國的統一州法委員會提出《虛擬貨幣業務統一監管法》草案,草案把coin界定為虛擬貨幣而非法定貨幣,草案闡明兩個觀點,虛擬貨幣和區塊鏈有助于實現快捷低成本的跨境或者遠程交易,均衡的監管體系可以為它的發展奠定基礎。草案對區塊鏈及區塊鏈的分布式帳本、可信數據、創造信任、快速、快靠等等的價值予以肯定。同時,這個草案也指出,區塊鏈的匿名性不可避免地帶來洗錢、恐怖等等風險,所以很有必要實行審慎監管。草案對虛擬貨幣的牌照核發、信息披露、執法措施、區域保護、合規政策做了具體的規定,當然到現在為止這個草案還沒有變成法律。今年11月美國有了新的進展,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有三個部門聯合發布聲明,通過幾個案例傳遞信息,加密
數字貨幣的參與方,如果涉及證券交易而不進行注冊或者申請豁免,就會面臨這個委員會的執法,然后這個委員會對數字
加密貨幣的管制的策略是通過個案的執法,而非系統性來解釋證券法,所以他希望謹慎、有序而積極地通過這些案例引導監管原則,明確監管的界限。
中國,這可能是大家最為關心的,也是體會比較深的,我覺得中國側重于金融風險的防范。在區塊鏈技術的研發和金融應用方面,我認為中國走在全球前列,對于金融科技發展中出現的風險我們也是一直保持警惕和審慎的。大家都知道去年9月份,面對剛才提到的ICO的熱潮,我們出臺了一個公告,認定ICO屬于未經批準屬于非法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金融交易活動等予以停止,中國三大虛擬貨幣交易所停止了國內的交易業務。
我們回顧這一年多以來虛擬貨幣市場的劇烈波動過程,我覺得中國政府的監管行動應該是適時得力的,很大程度上保護了投資者,很多人因此失去了投機的機會,但是因此避免了潛在的損失。我們國家的法定是禁止非法的證券發行、非法的金融交易等等金融活動,我覺得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是政府的職責,防止發生系統性的金融風險是金融監管政策的底線。所以,基于政府的立場和視角,對于金融科技發展過程中出現的風險苗頭,及時出手防止演變成系統性金融風險是必要的。
另一個層面,基于創新者、創業者的立場角度,不觸碰法律的原則、監管的底線也應該是必要的。IMF的總裁拉加德去年9月份出席英國央行貨幣政策20周年的活動指出,目前虛擬貨幣波動太大,風險太大,能耗太密集,主要原因是現在的技術未能支持規模化,但有朝一日虛擬貨幣可能更容易獲得更安全、更穩定,未來虛擬貨幣可能不亞于現有的貨幣和貨幣政策。所以,我覺得拉加德對于虛擬貨幣的發展前景應該是樂觀的。
挑戰和建議
面對這樣的跌宕起伏變化不斷的世界,我們面臨的挑戰是什么呢?一是虛擬金融游離于金融監管領域之外,虛擬金融是否可能規模化;二是虛擬貨幣是否可能成為數字資產一般的等價物,成為市場通行的金融工具;三是算法和算力是否可能取代中介,是否可能構成數字金融市場的定價權;【9】
面對這樣的情況,面對這樣發展的趨勢,我認為數字金融制度和數字金融標準化的基礎設施非常重要:一是應該加快數字金融制度的建設,立足于數字金融可持續發展,立足于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我們應該加快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抓緊研究制定法定數字貨幣發行制度,抓緊研究制定虛擬金融監管制度,抓緊研究制定數字金融專業化的技術標準和驗證體系,導引數字金融發展的正確方向;二是加強國際監管的協調,對數字金融應該加強監管協調,監管可能很難,但是我覺得這是必要的,應該建立國際監管的統一標準,采取國際監管一致的行動,嚴格研發可行的技術方案,主要是要管控資金在鏈上地下跨國違法的活動。
區塊鏈技術發展的不同路徑
還有點時間,我說一下區塊鏈技術發展的不同路徑,主要是介紹一些這方面發展的態勢,區塊鏈發展的不同路徑可以歸納為大的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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