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統籌整體與局部、國內與國際,準確把握了國內外應對氣候變化形勢以及我國溫室氣體排放控制與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條例》充分體現了全國
碳市場作為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政策工具的定位,反映了我國
碳排放的特點和管控要求,契合統一大市場的建設思路,也為全國碳市場后續進一步擴大覆蓋范圍,豐富交易主體、交易產品和交易方式等提供了法律依據。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