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的體系中,通證錨定了體系里最重要的權利,且該權利需要運用智能合約來實現。反過來說,如果一個區塊鏈體系中最重要的權利可以不用智能合約,這個體系可以不需要區塊鏈。還是那句話,不要為了區塊鏈而區塊鏈。
對于什么東西要上鏈,再多說一點。證明上鏈、身份上鏈、資產上鏈、數據上鏈、業務上鏈,這些都可以上鏈,但不等于都一定要上。未來必然是鏈上鏈下混合,重要信息與行為才上鏈。
舉個例子,大家知不知道法庭審判有一種機制叫庭外調解,民事訴訟庭外調解的優先級比法庭審判更高,只要兩個愿意庭外調解,法官就不管了,但是刑事訴訟不行,比如有人殺了人,哪怕受害者家屬說我不追究了,沒用的,必須提起公訴,所以我們進行類比。一般性的問題沒那么重要不需要上鏈,鏈下解決就可以了,重要的才上鏈。
再區分一個概念,我們剛才說了那么多通證怎么用,其實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使用權益,就是每次你用了就消耗了,用一段時間就用光了,一種是持有權益,你只要證明你有
token,就可以享受權利。這兩者對于體系會有不同的影響。如果持有權益越多,用戶傾向于囤token,市面上流通的就變少,token容易升值,但也可能出現太大泡沫最終崩盤;如果使用權益越多,流動性會變好,但容易貶值,導致用戶喪失信心而離開這個體系。
所以流動性和保值性需要平衡,理想的情況是市場上有足夠的流動性,token保值,大幅升值或貶值的預期都沒有。
這里一個是可以在使用權益和持有權益上設計好比例,一個是可以調節通證的發行,讓發行和使用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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