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全球汽車碳博弈的升級,目前包括歐盟、美國、日本等國家都紛紛采用了多種方式對汽車產品的
碳排放信息進行公示。碳足跡公示逐漸承諾為全球碳博弈的“新規則”。
據了解,歐盟正加快推進產品碳足跡公示和申報的政策制定和立法工作。歐盟的《可持續產品規范》將對監管產品的生命周期環境影響提出生態設計要求,包括碳足跡和環境足跡等;《2022~2024生態設計和能效標簽工作計劃》將對光伏組件、逆變器和系統的生態設計和
能源標簽提出碳足跡要求;《電池與廢電池法》提出電池碳足跡聲明和等級申報的要求;《小汽車和小貨車CO2排放標準》提出,不晚于2025年12月制定生命周期CO2評價方法和數據報送規范授權方案,從2026年6月起,主機廠可自愿申報碳足跡數據。美國的碳足跡標簽制度,則通過能源部協同環保署建立專門的公示平臺,公示的內容包括車輛型號、燃料經濟性、年度燃料成本、能耗、GHG排放等級等數據和信息。日本也采取碳足跡標簽制度,國土交通省設有公示平臺,公示的內容包括檢測模式、實驗條件下的燃油指標、不同路況的燃油指標、減排等級、指標達成情況等。韓國則授權韓國國家環境研究所(NIER)對汽車環保認證進行公示,內容涉及上市車輛需要標識實驗和驗證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從國際上看,碳足跡公示已經逐漸成為管理趨勢。那么,我國在汽車碳足跡公示層面的現狀如何?事實上,全生命周期視角下的產品碳排放管控已成為目前我國“雙碳”戰略下的重要工作,相關政策也多次提出建立碳排放信息平臺、建立標識制度引導降碳減排和引導綠色
低碳消費。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中提出完善低碳產品標準標識制度;國務院印發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提出探索建立重點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標準,完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制度;工信部印發的《“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提出打造重點行業碳達峰碳中和公共服務平臺,提供碳排放、碳足跡核算等服務,建立重點工業產品碳排放基礎數據庫;工信部等四部門發布的《關于加強產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的指導意見》也提出探索建立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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