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銀行業從多個不同的起點發展起來。AC10世紀的阿拉伯的穆斯林聚集地區有著發達的銀行業經營業務,在中世紀的中東地區,銀行家們不僅從事貨幣兌換和發放貸款業務,還使用多種固定支付方式開展支付業務。支票已經從拜占庭傳入該地區,其它的支付工具,例如suftadja(一種通過信用授權委托的異地延期結算支付工具),不但有效地用于該地區不同城市間的日常零售業務中,同時也用于政府和大額(批發)支付業務中(Ashtor,1972)。與中東地區相反,在西方基督教教徒聚集地區,很多地區流通著各種各樣的不同來源的硬幣,例如,AC13世紀的威尼斯,貨幣兌換商們通過擴展其對金屬硬幣估值和檢驗的專業角色,在其所持有的存款基礎上,提供支付業務與其他銀行業務(Kohn, 1999; Mueller, 1997)。AC14世紀,位于佛羅倫薩的兩個銀行業家族(Peruzzi家族和Bardi家族)建立起了橫跨歐洲的銀行網絡,在銀行內部實現了遠距離的支付業務,但在1348年,由于英國國王愛德華三世債務違約而倒閉,其它銀行業家族取代了他們。例如,Medici家族在文藝復興時期的歐洲各個重要的
金融中心擁有類似的廣泛的分支行和代理行網絡。此后100年,Augsburg家族和Fuggers家族,以及其它德國南部的銀行業家族,都為若干歐洲顯貴尤其是西班牙的統治者提供貸款(Kindleberger,1993)。在其它地區,例如17世紀中期的倫敦,銀行業的雛形已經出現在金匠(Goldsmith)行業中,類似的銀行業務從提供安全保管、便利設施等特殊服務中發展起來。
1641年西班牙金幣
不論西方國家的銀行是起源于貨幣兌換商抑或是金匠鋪,商人們都可以把自己的金幣存在他們那里,并得到一張收據。然后,商人們就可以通過貨幣兌換商或金匠鋪的賬簿,或者是通過轉讓其簽發的收據來進行交易。事實上,
加密貨幣從業者們關于賬戶(account)范式和所謂代幣(
token)范式的討論,在歐洲銀行業發展史上也是有跡可循的。通過中介機構的賬簿(ledger)或者具有代幣(token)功能的收據,如銀行券的轉讓進行支付,這兩個范式之間的差異與競爭影響了現代銀行演化的路徑。在歐洲大陸,基于賬簿,以至現在的賬戶的跨行轉賬支付逐漸成為主流的支付方式,而基于代幣功能的銀行券支付被歷史淘汰。然而,至少在AC19世紀前,在英國或美國等非歐洲大陸的地區,發行銀行券仍舊是很普遍的。但是,以發行銀行券為主的國家的銀行支付系統也會使用基于賬戶的支付轉賬形式,反之亦然。由此可見,關于賬戶范式,還是代幣范式,兩者在歷史上并不是水火不容的或者說平行發展的。不同的支付方式也反映了解決各自固有缺陷所需要的不同成本。基于賬戶范式的支付系統,需要驗證開戶人的身份和持續記錄開戶人的商業信譽。這種系統易受身份盜用的攻擊,而且保存記錄要花費很高的成本。相比之下,代幣范式的銀行券系統,則需要檢驗正在流通的代幣所對應的抵押品價值的真實性與可靠性,或者說是信用程度。隨著時代的發展和進步,特別是隨著計算機與信息技術的大規模應用,早年較高的身份識別與持續記錄的成本已經大為降低,基于賬戶范式的優勢更加顯著,并且更容易滿足政府對于金融誠信(financialintegrity)的高要求(Kahn和Roberds,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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