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歌則認為,IP證券化是把無形資產或版權變成有價證券,進行交易的一種方式。目前它只是一種概念。其出發點是人們希望把某一類型的商品描述成一種標準化的
金融產品,進行流轉、交易,從而提高經營效率,降低經營成本。
在政府正確的引導下,
區塊鏈是有可能幫助IP實現證券化的工具。由于區塊鏈不是用金融手段,而是用數字化的方式對某一商品的標準進行價值描述。這一版權資產數字化過程叫做“工作量證明”(Proof-of-Work)。即區塊鏈把原來市場上描述不清的商品、服務等價值描述清楚,其描述的結果就是
token。譬如,一首歌達到何種描述標準,就得到相對應的Token,然后進行交易。這一過程與證券有類似的點,但是證券天生是一個敏感的詞匯,它需要在監管部門的認證下才能流轉、交易。“所以現在我們不能將Token稱作證券或幣。但是,它本身是一種價值載體,如果把Token放在區塊鏈上交易就像在傳統交易所里交易證券類似。區塊鏈交易所也不能等同于傳統的交易所。”
IP證券化的目的是讓版權行業進一步標準化,讓知識產權的消費、流轉交易更快捷,這有助于版權經濟的健康發展。但是這必須基于一個重要前提,即描述的標準或準則是合理的,而不是基于泡沫和炒作。楊歌認為,這是IP證券化的重要原則。
過去的藝術品份額化、瘋狂郵幣卡給人們留下一個深刻的教訓,即警惕產品本身的金融化。未來IP證券化具有一定的價值,但需要在政府或監管部門的引導下慢慢走上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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