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經濟最大的痛點是版權的生產者得不到應有的回報。”中國文化
金融50人
論壇秘書長、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金巍這樣告訴《經濟》記者,版權具有很強的外部性。譬如,當年網絡音樂興起時,令一大批原創音樂作者陷入困境。“大家免費聽歌,卻不給歌手們任何回報。”
2014年,美國女歌手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為保護版權,宣布下架其所有免費試聽的歌曲。時隔三四年,國內音樂付費看似蔚然成風,但人均消費并不可觀。據全球數字音樂產業數據分析,2016年,中國人均音樂消費僅0.15美元,是挪威和日本人均音樂消費的0.7%,是美國人均的0.91%。以管窺豹,音樂付費乃至版權付費有待提升。
但不可否認的是,中國的版權產業正逐漸壯大。據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公布的數據顯示,我國版權產業于2016年的行業增加值突破了5萬億元關口,占我國GDP的比值達到7.28%,成為我國經濟貢獻的重要行業。
在金巍看來,版權產業就是文化產業。前者的定義是指法律保護的且具有版權屬性的作品或作品在生產或經營發展中的產業。文化產業是從文化經濟學這一視角的稱呼。而版權產業是以法治為導向,它更注重權利、權屬關系,具有知識經濟的屬性。
在中國,盜版是版權行業的另一個痛點。安妮股份CTO、版權
區塊鏈聯盟秘書長郝漢告訴《經濟》記者,版權是一種限制性權利,它是一種通過收取版權費的方式來傳播知識。當前我國發展到了一個新階段,即我們在解決溫飽之后,越來越重視精神需求,大家更愿意閱讀優質內容、知識性的文章等進行學習或娛樂。在人們精神需求日益增長的當下,
區塊鏈技術對版權行業意味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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