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人創作的時代,如何給海量的作品確權、定價,是一道難解之題。
不久前,《經濟》記者在地鐵上接連遇到兩撥“地鐵音樂人”。他們自稱樂隊,因演出減少,為了生計,在地鐵上唱歌。
“我在地鐵上唱歌,勉強維持在
北京生活。我的歌都上傳到QQ音樂、蝦米音樂上,但除了錄歌等成本,不賺什么錢!”在記者的追問下,其中一位“地鐵音樂人”阿杰無奈地說:“有一次,我接到某平臺的電話,他們詢問是否需要音樂推廣。我拒絕后,發現我的音樂作品被下架了。”
在創作門檻日益降低的當下,如何讓版權生產者獲得回報,既是難念的經,也是版權經濟發展的必經之路。那么,
區塊鏈技術能在版權經濟中掀起多大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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