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創作門檻不斷降低,從博客到微博再到自媒體,以及抖音等視頻平臺,人人都可創作,創作即版權。
二是,內容創作由人工創作轉變為電腦輔助創作、人工修改的階段。過去創作者擬一份提綱,絞盡腦汁,閉門苦思一部作品,而現在一部玄幻作品每天可寫出幾萬字,或是
人工智能參與創作,甚至機器自動生成。因此,版權的確權、授權、維權也需要依靠新技術的輔助。
舉例來說,維權的前一個步驟是版權監測,首先需要大數據的支撐。當我們對比兩張圖片時,需要用人工智能技術去辨別圖片的相似度。視頻監測也是如此,鑒于圖像、聲音都有侵權特征,需要分別監測。諸如此類的細節工作都需要靠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
區塊鏈等技術共同去完成。
三是,隨著正版意識、付費意識正在增強,版權的交易趨于小額、快速結算,而不是像過去版稅結算需要等上半年多的時間。不管是通過打賞、
token(通證)或買賣,大家都希望馬上能見到回報。
對于日趨流行的快餐式數字消費內容,不得不說,對于追求短期的一時歡快,長期來看并非好事兒。進入網絡時代20年來,我們發現嘔心瀝血的作品越來越少,而快消品式、商業化的作品越來越多,作品總體上也越來越娛樂化,趨于膚淺。但幸運的是,仍有優秀的創作者能夠靜下心來創作。“還有一類人愿意沉下心去創作,不愿意去浮華的地方,也不愿意說違心的話,無疑是值得尊重的。”郝漢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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