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近日制定發布了造林碳匯、并網光熱發電、并網海上風力發電、紅樹林營造等4項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組織發布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設計與實施指南、注冊登記規則、交易規則。有關單位還將發布自愿減排項目審定與減排量核查規則等規范性文件,標志著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以下簡稱自愿減排交易市場)的各項制度基本構建形成。這是我國繼2021年啟動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后利用市場機制推動溫室氣體減排的又一舉措。
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自愿減排交易市場的相關政策,特別是如何保障有關項目的數據質量問題。比如,為什么說加強數據質量管理堪稱自愿減排項目的“生命線”?此次發布的方法學在哪些方面體現了加強數據質量管理的相關要求?具體是如何規定的?圍繞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國家氣候戰略中心副主任馬愛民。
自愿減排交易市場的數據質量不能低于全國碳市場的數據質量,兩者應具備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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