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規劃以來,我國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
金融支持主要體現在節能減排方面。2007年,中國銀監會發布《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商業銀行制定應對高耗能、高污染引起的各類風險工作方案,制定兩高行業的授信政策和操作細則、節能減排授信程序和規范、適當集中項目授信審批權限。2015年,中國銀監會、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能效信貸指引》,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提高
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用能單位提供信貸。信貸重點服務領域涉及電力、煤炭、
鋼鐵、有色金屬、石油石化、化工、建材、造紙、紡織、印染等。2015年發布的《綠色債券發行指引》,對燃煤電廠的節能改造項目、煤炭石油的清潔化高效利用項目也予以支持。2021年我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推出的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SLB),也是轉型金融范疇的重要創新產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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