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層面制定符合《G20轉型
金融框架》的轉型金融標準體系和實施方案,對轉型活動和投資的界定標準、信息披露、轉型金融工具、政策激勵措施和公正轉型做出相對明確的規定,厘清轉型金融服務界限。人民銀行可牽頭聯合相關部門探索制定轉型金融行動方案,充分結合不同行業、地區、企業、項目類型、金融工具等的特點形成差異化的發展路徑,采取典型地區試點形成示范效應再逐步推廣的方式實施。根據中歐發布的《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推動更多可持續經濟活動納入支持范圍,提高不同市場綠色金融標準的可比性、兼容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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