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只有進入歐盟自由流通的商品才需要遵守CBAM,而在歐盟中轉的商品則不需要。
同樣,CBAM也不適用于非歐盟原產的樣品(例如,送去檢測),這些樣品被列為臨時入境,而不是自由流通。
歐盟立法規定暫停征收部分關稅,例如通過2023年12月19日理事會法規 (EU) 2023/2890修訂法規 (EU) 2021/2278,暫停征收 (EU) 952/2013 號條例第 56(2) 條 (c) 點所述有關某些
農業及工業商品的共同關稅。
這種關稅暫停對CBAM義務(包括報告要求)沒有影響,即使在關稅暫停的情況下,這些義務仍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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