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成員國均指定一個國家主管機構 (NCA),該機構將履行 (EU) 2023/956 條例中規定的職能和職責。簡而言之,NCA 負責檢查 CBAM 季度報告的質量(在歐盟委員會的支持下),并在需要時與報告申報者進行對話。國家主管機構最終確保遵守CBAM規則,并可進行處罰。最后,從2025年起,在正式實施階段,NCAs將授予“ CBAM 授權申報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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