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自愿減排交易市場正經歷改革,主要難點在于一方面希望弱化行政管理色彩,回歸自愿屬性,另一方面CCER納入全國碳市場抵消機制,對產品質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如何理解這一難點?
馬愛民:2012年,國家發改委發布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2015年開始有了真正的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項目;2017年暫停了新項目的備案和新減排量的簽發,但原來已批準的項目和已經簽發的減配量還在繼續交易,CCER始終沒有停止。
今年要重啟新項目的登記和新減排量的簽發,主要是做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關于《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日前,生態環境部已經審議并原則通過,該辦法的發布將意味著自愿減排交易市場的重新啟動。
《辦法》和此前的暫行辦法有一些變化。主要反映在項目和減排量簽發的流程上,行政管理色彩弱化,同時加重了項目業主,特別是第三方服務機構的責任。
未來在管理上,一方面是要加重項目業主的責任,讓項目業主自我承諾;更重要的是,加強對第三方核查機構的監管。政府不再審批之后,審定與核查的責任主要由第三方審核機構來履行,它們要對項目的合規性,以及減排量是否真實、可靠、準確承擔責任。三是加強社會監督,在多個環節設立“公示”的要求。
第二項準備工作就是對項目方法學進行修訂。
國家氣候戰略中心目前在配合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司,在做此方面的工作。今年3月,生態環境部向社會公開征集項目方法學建議。在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經過了幾輪的篩選評審后,從征集來的方法學建議中優先選擇了一批進行修訂,已經基本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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