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愛民: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導意見里提到要政府和市場雙輪驅動,兩手發力。
在“十二五”時期,中國已經把單位GDP二氧化
碳排放強度指標納入到五年規劃,并向各個省分解并考核。那時,承擔減排責任的主體主要是地方政府。
全國
碳市場的建立,實際是利用市場機制,第一次在全國范圍內把減排的責任分解、落實到企業,這是在管理上很大的變化,也是對于推動“雙碳”目標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
全國碳市場啟動以來,總體的運行基本上符合預期,也激勵了企業減排,特別是為本來就做得較好的企業提供了進一步的動力。
一是把減排責任落實到了企業層面,目前已覆蓋全國2100多家電力企業。
二是碳價總體穩中有升,從最初的48元/噸,漲到目前的60-70元/噸,除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減排的成本,更重要的是向社會發出了一個信號,即“排碳有成本,減排有收益”。價格穩定,也表明市場運行沒有出現風險。
此外,企業的履約率較高,第一個履約周期在99.5%以上,意味社會或企業界對這項政策普遍接受。四是,兩年多的平穩運行,說明全國碳市場的制度設計、基礎設施建設能夠滿足正常運轉的需要。
當然全國碳市場建設也呈現出一些特點,有人會說是全國碳市場存在的問題,但我認為,用“問題”這個詞來描述并不合適,這只是全國碳市場在發展初期特定的政策制度設計下呈現出的特點。
比如說,過去兩年全國碳市場交易不算十分活躍,主要原因是現在全國碳市場的三個“單一”造成的,即一單一的行業、單一的參與主體(即重點排放單位),單一的產品(即配額),由于這三個“單一”,市場不夠活躍。
這種情況我們在碳市場開始運行時已預料到,并不意外。之所以這樣做,主要是前期考慮到,全國碳市場的發展應按照循序漸進、整體設計、分步實施的方式來逐步擴大,一開始就確定了此方向。
例如,我們早就確定了全國碳市場要覆蓋八個行業,但啟動時只有電力。目前生態環境部已經在組織研究全國碳市場擴大的問題,未來行業覆蓋范圍、產品種類、參與主體會進行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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