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生態環境局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按照《核算報告指南》等技術規范,于每月結束后20個自然日內通過管理平臺上傳上月燃料的消耗量、低位發熱量、元素碳含量、購入使用電量、發電量、供熱量、運行小時數和負荷(出力)系數以及排放報告輔助參數等數據及其支撐材料。在重點排放單位存證提交日期起5個自然日內(包含重點排放單位提交時間,最多25個自然日內),各區縣生態環境局完成對重點排放單位管理平臺上傳數據及其支撐材料及時性、完整性、規范性等的技術把關,并提交至市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對各區縣生態環境局提交的上述月度信息化存證進行技術把關,并于每月結束后40個自然日內(包含重點排放單位提交和各區縣生態環境局技術把關時間,最多40個自然日內)組織完成全市月度信息化存證工作。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