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議“十四五”期間將更多行業納入全國
碳市場。目前,我國碳市場已納入發電行業,覆蓋全國
碳排放量約45%,但還有大量高耗能行業未被納入。建議盡早將
水泥、
鋼鐵和電解鋁等高能耗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并盡快明確其納入的時間節點及碳配額分配原則。
2.建議完善并豐富全國碳市場的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
碳交易產品和交易方式的多樣化有利于提升市場活躍度,進而加快全國碳市場的市場化進程。建議在現階段全國碳市場現貨交易的基礎上,借鑒國際碳市場經驗,進一步增加如碳遠期、碳期權、碳期貨等碳
金融產品種類,并引入遠期交易、展期交易、掉期交易等更多交易方式。
3.建議全國碳市場設置碳配額有償分配比例,拍賣收入用于支持欠發達地區節能減排項目。逐步引入碳配額通過拍賣方式發放的機制,提升碳配額有償分配的比例,所獲收益用于環境保護、
低碳投資和幫扶欠發達地區的節能減排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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