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藏品是能夠體現原創性、藝術性的內容,需防范炒作,防止成為利益輸送的工具,為此,要建立數字藏品內容審核制度。平臺在發行數字藏品前,應先交由監管部門審核,對發行的內容和數量進行審核,審核通過才能進行上線發行。這就需要建立較為詳細的數字藏品內容標準,保障發行的數字藏品具有創新性、藝術性,真正具有收藏價值。同時,為了保護知識產權,在進行數字藏品內容審核時也應對作品授權等方面進行審查。為了防范數字藏品
金融風險,還應規范數字藏品交易機制,二次交易也應該在監管下有序進行,防止投機炒作。為此,可探索由行業監管部門聯合主要平臺企業啟動數字藏品二次交易市場的建設,有序推進二次交易流程合規建設,在風險可管可控的情況下提升市場運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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