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藏品交易:平臺、用戶的行為邊界到底在哪里?
2022-4-18 11:48
來源:
Internet-law-review
作者: 王錸、曹瑩、葉永堯
數字藏品交易主體的合規要求
目前,主流的數字藏品平臺主要采用版權方獨立創作或與平臺共同創作,經由平臺鑄造后向用戶發行的基本模式。數字藏品的運營過程主要涉及平臺、版權方、用戶三類交易主體。作為服務提供方,平臺需要根據監管要求履行相應合規義務。
從互聯網頭部企業的數字藏品運營模式來看,多是與作者或相關權利人簽訂協議,將原本以視頻、音頻或者圖像形式存在的作品上鏈,鑄造成相應的數字藏品,并且利用平臺的影響力向平臺內的用戶營銷發行。
此類商業模式下,數字藏品平臺至少參與了鑄造、發行和運營三項活動。因此,數字藏品平臺至少需要進行
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并獲得相應的ICP行政許可。
對數字藏品平臺而言,除需要滿足基本行政監管的資質要求外,還需要關注知識產權授權轉讓過程中可能引發的民事糾紛法律風險。
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通過NFT鑄造成為數字藏品,可能涉及復制權、展覽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各類權利。
因此,數字藏品平臺應當通過協議明確約定相關權利的許可轉讓,并建立恰當的平臺管理規則,避免因權利存在瑕疵而引發的侵權風險波及平臺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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