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的數字藏品多以美術或音樂類的單個畫作數字藏品或單個音樂數字藏品存在,通常是以數字化的方式呈現原作品。因此,出版此類數字藏品可能需要適用《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取得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但是《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中的“網絡出版物”是指,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的,具有編輯、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數字化作品,范圍包括文字、圖片、動漫、音視頻讀物、游戲、報紙、期刊等。
雖然數字藏品指向的對象是文字、圖片,甚至是報紙、期刊,但這些數字藏品僅僅是以數字化的方式呈現原作品,不一定具有編輯、加工、制作等出版特征。因此,是否一定需要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還要結合具體業務場景判斷。
除此以外,根據《國務院關于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非國有控股企業在實踐中無法取得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這一點可能對大部分企業的發展產生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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