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體經濟的主要部門是企業和居民。從企業角度看,尤其是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角度看,目前我國
金融市場供給側結構性問題,主要表現在金融供給和企業需求存在五個方面的不匹配。
一是金融市場提供的資金在期限上與企業需求不匹配。目前銀行所提供的主要是期限為一年期以下的貸款,而大部分企業需要的是用于擴大生產和設備更新的中長期資金。根據不完全調查,目前中小企業中有近40%的長期資金得不到滿足,需要通過銀行滾動貸款來實現。企業需要的是三年到五年期的資金,銀行只能提供一年期貸款。由于銀行在授信額度內需要先還后貸,于是企業在資金用到十個月左右時,就得考慮如何籌集資金還款續貸。但是貸款資金已經投入到生產和投資過程中去了,為了實現先還后貸,企業只得高息拆借過橋貸款。如果銀行再調整信用額度,或者降低抵押資產價值,縮小貸款規模,企業就會出現流動性困難,甚至導致破產。
二是融資成本和企業資產收益率不匹配,超出了企業正常的承受能力。調查表明,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的融資成本超過了企業的總資產和凈資產收益率。即使名義貸款利率不高,但是加上擔保費,以及資產被抵押無法處置和流動的成本,中小企業的實際融資成本也要遠高于名義貸款利息。由于銀行獲得的利息收入比所有者獲得的凈資產收益率還要高,造成社會上存在著中小企業普遍為銀行打工的說法。
三是融資方式和企業優化財務結構的需要不匹配。企業需要擴大股權融資,金融市場只能提供短期債務融資。股權融資條件過高,方式過分單一。大部分企業除了靠利潤滾存外,資本金無法獲得補充,導致債務融資過度,杠桿過大,經營風險累積過高。
四是金融機構放貸要求的抵押物和企業的資產現狀不匹配。目前,我國金融市場對中小企業提供的融資方式既不是直接融資,也不是間接融資,而是擔保融資。這意味著,企業既需要承擔利息成本,還需要承擔各類資產被抵押,無法自我處置的潛在成本。并且由于銀行只認不動產擔保物,那些缺乏不動產的現代服務業和數字產業類企業就很難通過銀行獲得貸款。
五是金融服務覆蓋面和中小微企業需求不匹配,絕大多數中小微企業得不到金融市場提供的服務。除了國有企業和少部分規模以上民營企業,95%以上的企業都被排斥在資本市場服務大門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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