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維護國家金融安全與風險防范長效監管機制和國際經驗考慮,中國應盡快推動區塊鏈領域的謹慎監管,以免境外ICO項目、各類虛擬貨幣交易夾雜大量欺詐,包括虛假發行、夸大其辭誤導投資者等各種違法行為,甚至出現極端風險事件、侵犯中國投資者權益,對新興的區塊鏈行業健
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生產過程)被列在了《征求意見稿》第三大類“淘汰類”第一項“落后生產工藝裝備”下的第18條第6款。根據《征求意見稿》在第三類下的注釋,由于該條目后未標明淘汰期限或淘汰計劃,表明虛擬貨幣的挖礦活動為國家產業政策已明令
市場上穩定幣主要有兩種模式:法定貨幣抵押和數字資產抵押,泰達公司發行的 USDT 屬于前者,提供虛擬數字資產出入金通道,目前其市值為 22 億美元,而后者因其可以將黃金等資產上鏈,是區塊鏈內生的貨幣,和法定貨幣市場一樣,將會是個萬億市場。
近日,隨著資本市場持續火熱,也帶動了“幣市”走勢,多個主流虛擬貨幣價格回暖,不過,隨之而來的則是虛擬貨幣違法違規案件頻發;日前已有北京、河北等多地監管部門發布虛擬貨幣風險提示。
據了解,理論上,數字經濟需要的貨幣功能既可以是傳統貨幣功能的延伸,即通過數字技術將傳統貨幣數字化,也可以由像比特幣這樣的新興事物來承擔。但目前看,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仍無法有效履行計價單位、交易媒介和價值儲藏三大貨幣基本職能
據網易科技消息,近日,中國銀行前行長、現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研究工作組組長李禮輝對虛擬貨幣發表看法,他認為虛擬貨幣可能比較適用于那種小規模人群的一種特定的安排和需要。虛擬貨幣只會在這種去中心化、基于公有鏈的虛擬社區中繼續生存和發展,對整個社會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