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著資本市場持續火熱,也帶動了“幣市”走勢,多個主流虛擬貨幣價格回暖,不過,隨之而來的則是虛擬貨幣違法違規案件頻發;日前已有
北京、
河北等多地監管部門發布虛擬貨幣風險提示。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兩會期間關于虛擬貨幣的話題明顯增多,多個代表委員指出:“虛擬貨幣非法定貨幣”,建議加強虛擬貨幣監管。
法律界限亟待明確
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
陜西榮民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史貴祿在《關于構建虛擬貨幣監管體系法規的建議》中指出,虛擬貨幣的法律性質有待準確界定。我國沒有正式在官方文件中使用虛擬貨幣的概念。五部委《通知》僅涉及
比特幣,沒有對類似的虛擬貨幣進行歸類總結。七部委《公告》則使用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的表述,給虛擬貨幣一詞加上了引號,并未使用虛擬貨幣的概念。不法分子可能鉆空子假借虛擬貨幣名號發行偽劣代幣。
史貴祿提出,需要準確界定虛擬貨幣的法律性質。將虛擬貨幣與其他各種形式的
數字貨幣明確區分,依法界定它不是法定貨幣,同時要求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向用戶說明虛擬貨幣和法定貨幣的區別,防止民眾對虛擬貨幣的性質產生誤解、進而出現不理性投資的現象。
“虛擬貨幣非法定貨幣”建議并非一家之言。全國政協委員、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鞏富文在《大力推動
區塊鏈技術創新發展》提案中指出,嚴格禁止數字代幣(同“虛擬貨幣”),防范化解
金融風險。他指出要明確數字代幣并非數字貨幣。數字代幣可承載區塊鏈內交易支付,但不具有法定貨幣主權信用擔保、內在價值支撐、幣值相對穩定、廣泛主體認可基本特征和價值尺度、交換媒介、價值貯藏等基本功能,應當通過立法明確其并非數字貨幣。
明確虛擬貨幣法律性質具有重要意義。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區塊鏈資深研究專家鄧建鵬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需要明確虛擬貨幣的法律性質,國內的法律和監管政策對于虛擬貨幣需要有明確的界定,這樣有助于保護持有者權益,同時也限定了境外資產轉移。
虛擬貨幣風險頻發
虛擬貨幣隱藏風險多,嚴重影響著金融秩序。史貴祿指出,虛擬貨幣傳銷突破了傳統地域空間的限制,加上如果有正規公司門面做掩護,可以大規模對公司進行宣傳,傳播速度驚人。如果不能及時發現查處,會造成極強的破壞力。如果有區塊鏈、P2P、虛擬貨幣等新概念做包裝,在高端商業區、富麗堂皇的公司作支撐,再加上不惜血本,聘請專業的宣傳公關團隊,此類傳銷具備極強的迷惑性,加上微信不見面傳播的隱蔽性特征,不少受騙的投資人被騙卻不自知。
鞏富文表示,數字代幣價格的不穩定、高波動易發生價格操縱和市場投機,很多非
區塊鏈項目借助區塊鏈概念炒作、投機甚至欺詐,侵害市場經濟秩序和投資者利益,數字代幣的匿名性、全球性、隱蔽性導致其淪為非法活動的支付工具和洗錢工具。
虛擬貨幣非法融資成為互聯網金融新的風險點。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局主席、全國工商聯第十二屆執委張天任在《關于構建互聯網金融長效管理體制,穩定金融安全的建議》中提出,互聯網金融的系統性風險仍未得到完全釋放,新的風險點正以現金貸、套路貸、
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虛擬貨幣發行)、STO等形式出現,過度借貸、暴力催收、超高費率、侵犯個人隱私等仍屢禁不止。
作為區塊鏈資深研究專家,鄧建鵬認為當前國內虛擬貨幣亂象頻發,表現形式多樣。他對《證券日報》記者分析稱,國內虛擬貨幣潛在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一是虛擬貨幣的廣泛使用或對國內法定貨幣發行及使用造成沖擊;二是在法無明文的情況下,廣泛使用虛擬貨幣支付可能造成國家稅收的流失;三是虛擬貨幣的使用超越了傳統的銀行賬戶或支付渠道,越過了當前傳統的金融監管模式,可能助推洗錢、恐怖主義融資、跨境資產轉移等違法犯罪行為;四是當前涉及虛擬貨幣盜竊案頻發,由于國內刑法尚無對此明確規定,地方法院對盜竊虛擬貨幣持有不同的判斷標準,導致虛擬貨幣持有者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同時國家無法有效打擊違法犯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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