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業法規的若干豁免權的必要性
關于
ico,作為新的融資手段,鑒于它有可能促進日本的產業發展,單從用戶保護的角度來看,對風險控制實施極為嚴格的規定,在實際操作中幾乎不可能實現。對公用事業型通證的ICO實施更嚴格的規定并沒有好好權衡利弊,應該在公用事業型通證的ICO項目中,有必要將之除在用于作為有價證券的小型私募、專業私募等的規則之外,或者為之制定更為寬松的監管框架。
2.對虛擬貨幣交易所施加過多的義務并不合適
根據JVCEA的ICO相關規則,以及新幣種的使用規則,接受ICO通證發行主體委托,承諾在本交易所交易該幣種時,本交易所需要對通證發行時以及以后的環節中有調查義務,并且有責任提供詳細信息。但是,ICO通證發行相關情報,本來就由發行主體持有,并
數字貨幣非交易所持有。如果對數字貨幣交易所施加過重的責任,則應該從發行主體那里獲得相應費用。然而一旦這樣做,日本的小規模ICO可能幾乎無法開展。所以作為促進創新的新融資手段,小額募資應排除在《資金決算法案》適用范圍之外,或者減輕交易業者的相關義務。
3. 會計準則的明確化
此外,根據日本會計準則中,實際應對報告第38號「基于《資金決算法案》中數字貨幣的會計處理等關于當面處理規則」( 企業會計準則委員會,2018年3月14日)中規定,雖然從會計處理方面已經明確了交易所和數字貨幣用戶內容,但關于公司發行的數字貨幣(相當于ICO)的會計處理等尚未明確,根據要發行的通證的性質,ICO的會計處理則是不同的。但是從法律的完備性來看,考慮到未來ICO事件數量會增加,也應該參照國際論爭,著手考慮會計處理方面的整理。
此次參與提言的各方,名單如下:
一般財團法人日本數字貨幣商業協會
株式會社Money Partners
株式會社Bit Point Japan
Coincheck株式會社
Nextcoin 株式會社
LVC株式會社
松井證券株式會社
Coinage 株式會社
株式會社 BiTreasury
武智綜合法律事務所
株式會社 CryptoLab
株式會社崗三証券集團
Forexware Japan 株式會社
有限責任Azusa監查法人
有限責任監查法人Tomatsu
Payward Japan 株式會社
安達松?毛利?友常法律事務所
森?濱田松本法律事務所
片崗綜合法律事務所
PwC Arata有限責任監查法人
「數字貨幣交易業者研討會」深度解讀傳送門
目前,
金融廳已經召開了11次「數字貨幣交易業者研討會」并發布了《數字貨幣交易業相關內容研討會》報告書。
鏈得得駐日團隊也對每次研討會的內容進行過深度解讀,主要內容:
1、4月10日第1次,關于虛擬貨幣交易相關現行制度,數字貨幣(加密資產)交易與ICO(InitialCoinOffering)相關情況。
2、4月27日第2次,關于虛擬貨幣交易業者監督措施,國際性數字貨幣(加密資產)議題及各國政策。
3、5月22日第3次,關于數字貨幣(加密資產)交易全球業者情況,各國技術性應對措施。
4、6月15日第4回次,關于數字貨幣(加密資產)交易全球大公司發展報告聽取,包括IBM和瑞波公司。
5、 9月12日第5次,關于數字貨幣(加密資產)中期報告,虛擬貨幣自治組織的自治條約概要聽取。
6、10月3日第6次,關于ICO合法化,金融廳首度認定虛擬貨幣的融資功能以及虛擬貨幣進入金融體系。
7、 10月19日第7次,會上梳理了各國對于數字貨幣衍生品的開發、杠桿設置標準等問題,日本數字貨幣交易業協會(JAVEA)勢力進一步擴張。
8、11月1日第8次,準備將ICO納入日本現行《資金決算法案》和《金融商品交易法》中。
9、11月12日第9次,會上ICO仍舊是討論重點,還對ICO中發行的通證屬性進行了較為嚴格的劃分;準備將數字貨幣交易中的錢包業務創企納入監管范圍內。
10、11月27日第10次,本月連開的三次議題均為ICO的發展問題,但是本次對ICO的態度有較大爭議,會上還對日本現行法規下數字貨幣相關總結。
11、12月14日第11次,也是本年度最后一次,發布了本年度《數字貨幣交易業相關內容研究會 報告書》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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