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在各級黨校設置生態文明培訓課程,切實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的經濟與環境綜合決策水平。強化企業生態文明建設社會責任,重視企業文化建設中的生態理念培育。依托節能宣傳周、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等活動載體開展
公益生態環保實踐活動,倡導綠色
低碳的生活理念。在社區、學校、廠區等公共場所設置環境保護專欄,廣泛宣傳黨和國家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普及環境保護知識。
38.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快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逐步擴大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范圍,支持企業生產節能環保、循環低碳、再生有機等綠色產品。制定生態產品政府采購目錄,探索政府采購生態產品試點。加快推廣應用新
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加強節約型機關建設,開展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學校、綠色建筑等綠色創建活動,在全社會形成健康文明的綠色文化風尚。
39.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推動重點國有企業和重點用能單位制定實施碳達峰行動方案,深入研究碳減排路徑,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要按照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業
碳排放信息。完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制度。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督促引導企業自覺履行生態環保社會責任。
40.強化領導干部培訓。積極組織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專題培訓,分階段、分層次對各級領導干部開展培訓,深化各級領導干部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科學性、系統性的認識。從事綠色低碳發展工作的領導干部,要提升專業能力素養,切實增強抓好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要統籌協調全市碳排放達峰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責,制定或落實有利于碳排放控制的投資、財政、稅收、
金融、價格、貿易和科技等政策,做好各自領域的碳排放控制工作,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有布置、有督促、有落實、有結果。
(二)加大政策保障。市、縣財政要加大資金投入,統籌安排低碳發展專項資金,引導各類資金投資低碳及碳減排項目。加快整合現有財政專項資金,對低碳發展的重大項目和科技、產業化示范項目采取引導、激勵、獎勵或者貼息貸款等方式給予支持。積極爭取利用雙邊和多邊基金,開展低碳經濟領域的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
(三)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認識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復雜性,切實扛起政治責任,按照本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著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類市場主體要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對照相關政策要求,主動實施有針對性的節能降碳措施,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
(四)完善監督考核。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碳達峰行動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監測、評估,逐步建立和完善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定期跟進、評估、分析主要部門、各縣(市、區)主要目標的完成情況,對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縣(市、區),約談政府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按規定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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