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
區塊鏈技術正不斷融入、賦能司法領域。自2017年以來,我國司法實務部門就已經在多個領域予以探索,也形成了具有司法實用性的系統平臺,比如“區塊鏈存證”鏈、“區塊鏈鑒定”鏈、“區塊鏈公證”鏈、“區塊鏈仲裁”鏈、增強訴前調解協議的約束力和執行力的“司法鏈智能合約”、地方司法廳局圍繞法治領域以及司法行政的工作布局探索“區塊鏈法律服務”鏈。除了法院、司法行政機關推動之外,企業與研究機構也在探索應用場景,比如中國商業聯合會于2021年發布了《區塊鏈電子合同流程規范》。值得關注的是,
區塊鏈技術也悄然進入刑事司法領域,比如
杭州檢察機關推出的“非羈碼”App,為解決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非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管不力現象,將區塊鏈技術應用于非羈押人員的數字監控,對數據進行實時加密、上鏈認證,實現數據訪問和操作日志可追溯、防篡改,“區塊鏈監督”鏈已經具備雛形。
在學理上,以區塊鏈為底層技術的司法模式,可以稱為區塊鏈司法,簡稱“鏈上司法”。這是一種全新的司法模式。與之相對應的是線下司法、線上司法。根據案件類型可以分為區塊鏈民事、行政與刑事司法三類模式,而根據具體場景與功能的不同又可以分為:區塊鏈司法存證模式、區塊鏈司法協作模式與區塊鏈司法監督模式等。區塊鏈司法既涉及訴訟程序與證據制度,更涉及區塊鏈的技術標準,是典型的“法律+技術”的融合物。目前來看,無論從司法解釋層面還是實踐探索層面,區塊鏈司法模式已經開始萌芽。本文關注的問題是,區塊鏈技術融入刑事司法領域有無必要性與可行性?即區塊鏈刑事司法的前景如何。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