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隱私管理理論源于歐文·奧爾特曼(Irvin Altman)與達爾馬斯·泰勒(Dalmas Taylor)的隱私社會行為研究,該研究所提出的社會滲透理論(Social Penetration Theory)強調了自我披露對于社交關系建立、發展與崩壞的影響,并將隱私定義為向他人開放到封閉的過程。[16]1991年,桑德拉·彼的羅尼奧(Sandra Petronio)根據社會滲透理論發展出“傳播邊界管理理論”,明確了隱私邊界在人際傳播中的作用,后經過不斷演化,于2002年在其著作《隱私的邊界》中將該理論正式更名為“傳播隱私管理理論”。[17]
傳播隱私管理理論拓展了隱私研究的視野,不再局限個人的自我披露行為,更加強調信息交換過程中的邊界控制問題,并將隱私邊界定義為個人所能控制隱私信息的范圍。于是“邊界”一詞被用來劃定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的界限,體現在行為上即是,個人既在邊界內自我披露,又管理著隱私信息以保證邊界的穩定性。該理論圍繞這一行為共提出了五個基礎假設,分別為隱私信息、邊界、控制和所有權、基于規則的管理體系以及辯證管理,可以理解為個人擁有隱私信息的控制權和所有權,并通過制定規則來明確隱私邊界,當個人披露隱私信息時,需要與他人確定對外傳播的準則,從而形成辯證管理的狀態,所以這五個假設也定義了傳播隱私管理理論的本質。[18]
傳播隱私管理理論的目的在于廓清人際傳播中的隱私邊界管理問題。不過,由于社交媒體用戶所面臨的人際交往關系與隱私困境,與傳播隱私管理理論的內涵和準則存在著呼應,因此也有部分學者將該理論直接與社交媒體隱私研究相聯系,并拓展到用戶隱私信息的分享與保護上。在社交媒體語境中,用戶的隱私邊界管理與以往相比,在環境與策略上更加復雜多樣。傳播隱私管理理論的引入,可以更好地理解社交媒體用戶的隱私保護行為,本文就“隱私信息”“隱私邊界”“控制權和所有權”“基于規則的管理系統”以及“辯證管理”5個理論假設來探析技術與用戶交互過程中的邊界變化,并結合隱私管理過程中“邊界規則”“邊界擾動”“邊界協同”三種狀態探討用戶抵抗與重構隱私邊界的可能性。但是,傳播隱私管理理論并不是專門為解決社交媒體隱私問題而創立的,其本身側重于人際關系的探討。因而,本文在后面提到的
區塊鏈技術及其對社交媒體隱私邊界的影響,都需要考慮到理論的適用性,并在該理論基礎上進行新的探索,這也是本文將要拓展與完善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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