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大量民間資本進入“挖礦”領域,使得原本可服務于實體經濟或其他數字經濟的資本大量流失。此外,“挖礦”活動能耗和
碳排放強度高,對我國實現能耗雙控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帶來較大影響,也加大了部分地區電力安全保供的壓力。
虛擬貨幣“挖礦”的
能源消耗有多大?2021年,
內蒙古、
青海、
云南等地紛紛排查并關停非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比如在2021年前9個月,內蒙古清理關停了45個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理論上可每年節電65.8億千瓦時,相當于節約200萬噸標準煤。去年10月,
江蘇省通信管理局網站發布工作動態表示,在全面排查該省虛擬貨幣“挖礦”行為過程中,監測發現開展虛擬貨幣活動的礦池出口流量每秒達136.77兆,參與“挖礦”的互聯網IP地址總數達4502個,耗能26萬度/天。云南省能源局在去年12月披露了云南省中小水電站向
比特幣“挖礦”非法供電實現“清零”。據初步測算,云南中小水電向比特幣“挖礦”非法供電“清零”后,全年可節約電量20億千瓦時。
為提高算力,成千上萬臺“挖礦”的“礦機”集聚一起,形成超大規模的“礦池”,大量依賴火力發電的“礦池”造成巨大的碳排放以及空氣污染。2021年4月,中國科學院、清華大學的學者發表了《中國比特幣
區塊鏈運行的碳排放量與可持續性的政策評估》。該論文指出,我國的“礦工”曾占比特幣網絡算力的75%以上。若沒有政策干預,我國比特幣區塊鏈的年能耗預計將在2024年達到峰值296.59太瓦時(1太瓦時等于1萬億瓦時),將會產生1.305億噸碳排放。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說,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是國民經濟發展穩定器。禁止虛擬貨幣“挖礦”,將電力投向實體經濟,是出于工業生產產值的考慮,也是出于保證
供應鏈、產業鏈正常運轉,防止缺電導致就業形勢下滑的考慮。“從這個角度看,禁止虛擬貨幣‘挖礦’保證工業用電,是正確且必要的。”盤和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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