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就是關于虛擬貨幣。其實關于虛擬貨幣我們常見的英語單詞應該是Coin、
token。這兩個東西在虛擬社區內它是成為價值標記和支付工具。有些學者強調數字技術特征,他就把Coin稱為加密
數字貨幣;有些學者強調
金融的屬性,它就用Token翻譯為通證。
我的粗淺的看法是,如果說我們認同貨幣的本質是一種關于交換權的契約,就是我前面說了,這應該是一種比較權威的說法。這些Token也好,Coin也好,這樣一些虛擬貨幣它沒有合格的發行責任主體,也沒有實體的市場支撐,也沒有主權信任背書,因而談不上是法定數字貨幣。
2009年中本聰推出
比特幣,而且比特幣帶著
區塊鏈的標簽來面試的時候,很少人能夠洞察未來。2017年的比特幣的價格上漲了多少?上漲了14倍,虛擬貨幣在這里它不再只是虛擬社區內少數人的游戲,而是平行于現實世界的網絡金融空間或者虛擬金融空間。
虛擬貨幣的膨脹有投機炒作因素,但應該還有深層次原因。我歸納了兩個原因:一個是網絡共識的治理機制。另外一個是發行代幣或者叫發行虛擬貨幣的激勵機制。
它通行這兩個機制,所以虛擬貨幣是參與者認可的等價物和支付工具:也許對我來說它什么都不是,但是對于參與的人來說,它就什么都是。發達國家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態度發生轉變,值得關注,我這里側重說四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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